11月21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我省于近日对2021年省对设区市本级均衡性转移支付暂行办法进行修订,确立了“奖补并重”的分配机制。
2021年,我省首次设立了省对设区市本级均衡性转移支付,设区市本级统筹保障能力得到有效提升。为进一步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我省对2021年版本进行修订,并印发《江西省省对设区市本级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加快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省以下财政关系。
《办法》遵循促进均等、强化激励、讲求绩效等原则,做到“奖补并重”。一方面,将对自身存在标准财政收支缺口的设区市本级予以有力度的补助支持;另一方面,设置转移支付系数,对财力向县级倾斜、市对县级均等化努力程度较高、全市财政管理绩效优的设区市本级予以奖励,引导设区市提高财政管理水平。(记者殷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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