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市把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想在前、谋在前、抓在前,以“真金白银”有效支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我市一方面强化市级资金投入,2024年安排应急管理专项资金2300万元、救灾资金3600万元,专项用于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防灾减灾救灾设施建设完善、森林监测预警点位补盲、防汛抗旱等方面,支持做好应急管理宣传、防汛抗旱、应急救援、无人机高楼灭火等工作。2024年积极争取到包含增发国债在内的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管理、防汛抗旱和防治体系建设等资金超1.1亿元,并及时下拨到各县区,进一步减轻地方筹资压力,有效保障一批防灾减灾救灾项目开工建设。同时,为进一步规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全面摸清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使用基本情况,保障救灾资金安全,我市积极开展市、县(区)救灾资金自查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资金管理、加快执行进度,提升资金分配合理性和高效性,保障资金安全。
另一方面,强化政策制度保障,积极稳妥推进应急救援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形成依法规范、权责匹配、运转高效的长效保障机制,着力提升我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刘娜 邬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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