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报考江西民办普通高校的学生,只有在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办理了新生录取手续,取得省高招办加盖公章的录取通知书,才能取得普通高校学籍,否则一律视为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
江西10所民办普通高校招生中,将严格按教育部规定,实行阳光招生。除江西先锋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由省高招办单独招生考试外,不存在也不允许高职单独招生及其它学校组织的普通高等教育自主招生。民办普通高校招收中专生,不再进行“三、二”分段高职教育;本省户籍的中专毕业生,可参加省内“三校生”高职招生单独考试;外省户籍的中职校毕业生,不可跨户籍报考江西省高职招生。
江西省教育厅提醒考生,要注意识别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与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防止极个别民办高校在招生中误导考生。省教育厅严禁专科层次民办校擅自改变或缩写学校名称,以本科学院名称误导学生;严禁擅自改变专科办学层次,进行“专升本”“3+1”“2+2”等不同类型的本科误导性宣传;严禁擅自改变办学类型,将自考助学、成人高等教育、远程网络教育等教育混同于普通本、专科教育误导;严禁向未填报学校志愿、未上线考生承诺办理统招电子档案投档录取事宜。(邵会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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